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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匠的命运——自裁篇

美国作家埃丝特·福布斯,给该国著名银匠保罗·里维尔写过一本传记,名作《保罗·里维尔和他所生活的世界》,这为她在1942年赢得了普利策奖。这本五百多页的厚书,最后一章最后一小节的标题就叫“ALL MEN MUST DIE”(人必有一死)。没办法,“无定的必然”(李泽厚语)嘛。“必然”没有什么好讨论的,问题在于“无定”。

银匠中有活到九十、一百的,也有英年早逝的,当然也有想不开的。这里先关注最后一类,下面举英、法、美例子各一。有人问为啥没有中国的例子。老祖宗虽然常说“士农工商”,但是除了“士”(官宦或者至少是个文士),其他的都是历史上的隐形人。太史公有云,“名摩灭(者),不可胜记”,此言不虚。晚清以前银匠,能列出名字的有谁呢?朱碧山?好吧,算一个,然后呢?没有了?哦,还有,翻翻考古挖掘年鉴,查查历年出土的银器银锭上的铭文,肯定能找出不少,但留下的也就真的只有个名字而已了。

跑题了……言归正传,先来看看英国的例子。这个不幸的人来自伦敦的皮茨(Pitts)家族。皮茨家的银匠从业史起源于老托马斯·皮茨。此人曾拜著名的胡格诺匠人(商人)维尧姆家的小达维德(David Willaume II)为师,18世纪四五十年代开始独立经营,曾为帕克与韦克林(参见《近280年历史的英国银托盘:准皇家金匠乔治·威克斯》一文)供应过不少产品,以分层饰盘为多。他的两个儿子小托马斯和威廉,后来也都混迹银匠圈。尤其是后者,精于捶錾技艺,为当时的皇家金匠兼首任皇冠珠宝商朗德尔-布里奇与朗德尔(Rundell, Bridge & Rundell,皇冠珠宝商是摄政王给他们量身定做的头衔,因此是第一任)供应过产品,也负责为他们的一些高端定制器进行錾花装饰。威廉同名的儿子小威廉·皮茨,不但跟父亲一样掌握了捶錾技艺,还接受过艺术训练,成了一名设计(制图)师和塑形师——塑形师负责给需要铸造成型的圆雕、高浮雕部件雕制原模,比如失蜡法用的蜡模什么的,跟雕塑家的差别仅仅在于不能随意发挥,一个是装饰艺术家,一个是纯艺术家。小威廉能力过人,自然干得风生水起,成了鼎鼎大名的保罗·斯托尔工坊的主力工艺师之一。后来……他居然在1840年吞服过量鸦片酊(阿片酊)自杀了……原因?……反正应该不是为了抗议英国鬼子在这年发动的鸦片战争……

 


 

英吉利海峡对岸的那位死者更加有名,来自19世纪最重要的法国银器商奥迪奥(Odiot)家族。该家族的最后一代金匠是两兄弟——古斯塔夫和埃内斯特。后者在1890先一步离开人世,留下老哥苦苦支撑。此后,古斯塔夫一度将家族企业交给手下的工头和主力设计师去经营,自己退居幕后做沉默的合伙人,企业名也因此改名为普雷沃公司(或称普雷沃–雷西皮奥公司),至到1906年重组为股份制企业后,才又改回奥迪奥公司的名头——目前这个法国银器厂还存在,只是规模缩小很多,而且早就不在奥迪奥家族控制下了。年逾八旬的古斯塔夫·奥迪奥,1905年时已双目失明,他又苟活了七年,最终放弃了希望,于1912年饮弹自尽。

 


 

三大悲剧的最后一个,发生在近代美国的金属工业中心——康涅狄格州小城梅里登。当地历史上最大的企业,名叫“梅里登不列颠尼亚公司”(及其后继者)。这里的“不列颠尼亚”,实际上是兴起于英国的一种硬质锡合金。到了19世纪三四十年代,一些美国人也掌握了这种新材料的配方,开始用它来制作日用金属器,很快又作为镀银器的胎体(即电镀不列颠尼亚金属,简称“EPBM”)。刚刚提到的梅里登不列颠尼亚公司,就是由梅里登及附近地区的七个锡匠,在1848年一起投资设立的。这七人可以分成三组:威尔科克斯(Wilcox)家的两兄弟、三个曾经或现在一个合伙开业的匠人和两个独立的个体小工坊主。威尔科克斯家后来成为了该公司的领导核心,在1898年联合了另外16家镀银器、银器制造商,组成了名噪一时的大企业集团——国际银器公司(锡匠自此洗白成了银匠)。不过在十二年之前,也就是1886年,两兄弟中的弟弟丹尼斯·威尔科克斯突然自杀身亡……具体原因和细节还要进一步追查……

……大概是,人生的辛酸苦辣只有自己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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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后期(查理二世复辟以来)及18世纪的英格兰银器是笔者的关注重点之一。此前不论是英国还是欧洲其他地方的制品,存世至今者已非常稀少,后来(尤其是19世纪中叶以降)的产物则又实在过多了一些。18世纪,刚刚好,嗯。  

最近偶然入手了一个带1742年鉴定标(即约产于1742年5月至1743年5月间)的银托盘。表面阴錾的花纹是当时正流行的洛可可风格,外围的圆线条装饰(gadroon,这个词译法歧出,但都不怎么贴切)和四角贴焊的皱巴巴的贝壳,也是常与洛可可风搭配使用。比之后来的同类器具,此件显得颇为厚实,且具有工业革命前制品特有手工感,比如从反面的剪裁可以看到并没有达到完美的对称。

 

在工业革命以前,以及工业化初期机械设备还使用得比较少的时代,工艺的精致程度和装饰的精美程度,往往不只反映出其制作者或出品商的水平,还反映出购买者(用户)的财力和实力。英国摄政王(乔治四世)的“恢宏餐具套装”(Grand Service,个人常译作“恢弘套件”)里的分层饰盘、大烛台等和斯托尔与莫蒂默的店里售出的普通器物,虽然都打着保罗·斯托尔的标记,艺术和工艺水准却可能要差好几个等级。毕竟,想跟拿破仑比银器美,就得拿出如山的钱来,工费几倍于材料费,也只能忍了。而那些中小贵族、富商和尊贵某某行会之类,则只能望囊兴叹,接受现实。 

 

这个托盘的制作者叫乔治·威克斯(George Wickes),活跃于1722至1760年间。这一时期英国银器业最高端的市场被一众老外给霸占了。法国人(胡格诺信徒)里有保罗·德拉梅尔、保罗·克雷斯潘等征服了几个欧洲王室的大牛,也就只有他们母国的托马斯·热尔曼之流能镇得住他们。来自德国的有查尔斯·坎德勒(姓氏据德语当译作肯德勒)和弗雷德里克·坎德勒,有人尝试将他们与当时管理梅森瓷厂的肯德勒家族联系起来,但可能没什么关系。来自低地国家的则有尼古拉斯·斯普里蒙特,此君是列日人,列日是法语区(瓦隆区),因此跟南边的邻居关系不浅。据说他曾在法国随托马斯·热尔曼接受过训练,或许在卢浮宫大画廊底下干过一阵子?好在这家伙在伦敦只做了几年的金匠,就跑去接手切尔西瓷厂了。

乔治·威克斯在19世纪中叶(30到60年代算中叶)的土生英国金匠了算是个人物。上世纪80年代有人写了本书叫《乔治·威克斯:皇家金匠 1698-1761》。但当时(托马斯·赫明之前)的英国皇家都是商人,名义上是金匠公会匠师,却啥正经活不干。真正干活的一般叫做王室“从属金匠”(Subordinate Goldsmith)。而威克斯连“从属”也轮不上,只是威尔士亲王(英国王储)家的特许供应商。

在鄙人的《英国重要金匠、厂商与设计师》里,乔治·威克斯是专门有个小节,或者说“条目”的,这里也不想过多重复。之所以那本书将他称为“皇家金匠”,其一是就今日的眼光,威尔士亲王家御用,广义上也算是有皇家御用认证(Royal Warrant of Appointment)。更重要的是,他的店铺乃是皇家金匠兼第二代皇冠珠宝商杰拉德的前身。

威克斯没有子女,或者至少没有活到成年的子女,因此他在1760年退休之后,产业转给了两个徒弟约翰·帕克和爱德华·韦克林。这俩人资产有限,因此威克斯搞了个“股转债”,将原本投在店里的部分房舍、资金等借给了两人。帕克跟威克斯的妻子,还有威克斯形如养子的前合伙人都是同乡,存在亲缘关系,大概由此成了第一合伙人,韦克林虽然资格老得多,却屈居次席。虽然威克斯自1835年起便是威尔士亲王的专属供应商,但这位亲王死得早,继承王位的是他的儿子乔治三世。后者的品味与其父不同,选了托马斯·赫明来当皇家金匠。最终仅少数帕克与韦克林的产品成功打入宫廷。

大约从1740年代中叶起,威克斯就不在工坊里叮当打银器了,甚至都连生产管理都不再负责,全交给韦克林处理。韦克林成了店主之一后,也不去打银了,又让其他人经营工坊。这家店的直属工坊的后几代负责人,跟保罗·斯托尔的老爹、跟与斯托尔关系密切的安德鲁·福格尔贝里、跟老罗伯特·杰拉德都能牵上线。在短短的16年存续期间,他们还有一大堆排他和非排他的供应商,可谓是伦敦银器业的一大核心、产业链的重要枢纽,也是19世纪下半叶(即后德拉梅尔时代)最重要的英国银器商之一(另一个是托马斯·赫明)。技而优则商,干得好的金匠总想当商人(资本家),这大概是18世纪起(或许自资产阶级革命前便出现)的新特点,不但威克斯如此,三保罗等也概莫能外——德拉梅尔的部分产品是外来的,斯托尔则与人联手搞了个大商店,就连美国的保罗·里维尔都要做工业家。

1776年,赚的盆满钵满的帕克和韦克林双双退休,大概是去购置土地当地主或者搞搞实业投资什么的,转到更轻松、更体面、更“上流”的行业享福去了。韦克林的儿子和他的一个姓泰勒的朋友成为这家店的新主人。1792年,泰勒病亡,富裕的杂货商罗伯特·杰拉德成为了小韦克林的合伙人,仅过了十年又变成了唯一的经营者,Garrard品牌两百余年的历史自此翻开。

看银器不给看款是件很痛苦的事情,西洋银器更是如此,所以最后来看下标。


左边的是伦敦鉴定所,或者说金匠公会会馆打的标,当时还没开征金银制品税,故而只有这三个。最右面的是乔治·威克斯的作者(责任者/出品人)标。上回提到他在1735年从时任威尔士亲王弗雷德里克处得到了御用认证,这意味着他能在款识、招幌、广告、发票抬头等各种场合公开使用代表威尔士亲王家的“三根羽毛”徽记。他很快就刻了一个带有此图案的新钢戳,并跑到金匠公会进行了注册。

这个“三根羽毛”徽记,准确的说应该叫做盔饰(crest)——源自古代欧洲骑士头盔顶上的装饰物,用来在战场上标明自己的是来自哪个家族的谁。有趣的是,威尔士亲王的这个盔饰下面的箴言,不是常见的拉丁语,更不是威尔士(凯尔特/盖尔)语,而是德语“Ich dien”(“我服务”,或者更直白点“俺有用”?)。后边的动词只有词干“dien”,没有第一人称单数直陈式变位后缀“e”,也没有不定式后缀“(e)n”或其他什么后缀,不知道是啥个古老用法,还是被英语带偏了(大雾)。

威克斯1735年版的作者标,是个比较简单的三根毛加规整普通的首字母缩写“GW”。两年后,他又重新登记了标记,就是这个托盘上的哥特体“GW”的版本。后来帕克与韦克林的款识也采用这一风格。 

托盘的底面除了这个标记外,还刻了一行小字,内容为“No: · 14 · 7”。最开始的字母看上去像“Ni”,但可以肯定是“No”(笔者见过多例),名义上是编号,其实这个14·7应当是重量,即这个托盘最初重14金衡盎司零7英钱,折合成公制约为446.3克。不过目前的实际重量只有423.2克。可见在常年的使用和抛光过程中磨掉了不少,表面錾花看上去,也让人感到有所变浅。据收藏有大量殖民地时代美国银器的温特图尔博物馆(The Henry Francis Du Pont Winterthur Museum),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前后进行的内部测试表明,反复清洗抛光次数多了,能造成明显的损耗(具体时间和数值记不清了)。


 

18世纪伦敦产容器类银制品,不少像这样刻划上了重量。它们似乎是在制造商交付时就已添加的,尤其是在与威克斯-韦克林这一系相关的金匠的作品上较常见。不知是否还有人记得笔者的那个正面刻尤金诗作的福格尔贝里制银餐盘(年份标是1773年的),其底部也以相同的方式标记了重量,如前文所述,这个瑞典移民与韦克林家、与斯托尔家,都存在联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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