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是战争的导火索(“人类迈向和平的唯一途径”狂想录·总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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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情:不是战争的导火索


在用“情、义、利”三分法归纳了人类行为的原动力之后,我们就要从泛泛而谈的“人类行为”返回主题了。首先,在这三者中,作为个体化的自然感情的“情”,对于战争与和平这类问题的影响较小,居于次要地位。

比如,在车臣的“黑寡妇”所发起的自杀式恐怖袭击的背后,宗教民族大义——包括民族独立、宗教纯化等“群体利益”诉求,也包括极端的教派观点或民族道德中对“殉夫”的美化和习惯化——是主要的原动力。而为了某个在以前的战争中死去的亲属(或丈夫)报仇,这种基于个人情感的理由对于其中一些成员或许是存在的,但并不是整个组织发动恐怖袭击的主导因素。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如果还能让人理解的话,单单为了“情”,对这些小寡妇来说,不足让她们豁去性命去搞什么地铁站无差别爆炸袭击之类骇人听闻的活动,何况其中一部分人甚至并非是通过自由恋爱来选择夫君的少女。

又比如,面对肤色体格差异明显的其他种族,多数人天生带有一些排外情绪。这种情绪与嫉妒、炫耀欲类似,主要源于对个体存在和个体间差异的意识。这种不需要后天煽动就多少会具有的情绪,对一些人成为极端种族主义者也算是一个影响因素,但更主要的诱因还是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所接触到的种族主义者所提出的“义”——诸如“黑人是上帝故意创造的供奴役的劣等民族”、“犹太人是杀害基督的罪魁祸首”之类,以及现实利益需要。

因此战争的根源主要是利与义的冲突。只是为了爱妻被夺就发动一场旷日持久伤亡惨重的远征,而被征讨一方的臣民们没人为自己和国家的利益去推翻一肚子男盗女娼的王子,赶快归还人家老婆,避免战争,反倒各个都为这荒唐透顶的事件浴血奋战——这也只能是某个以编故事为生的瞎子想象出来的浪漫神话。即便特洛伊战争真的发生过,红颜也绝不是神马足够给力的祸水!难道真有哪个白痴国家的人民和士兵会为了他们朝三暮四的国王的小小的情欲去拼搏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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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志由 kmzs 于 2012-09-30 11:07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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